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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行业合并 豪门盛宴下的悲情
作者: 来源: 时间: 07-11-29 11:29:04 编辑:ccvic

从南孚电池到华润涂料,从乐百氏到娃哈哈,从五星电器到苏泊尔,中国的民族品牌一个接一个地被跨国公司并购了,特别是近两年,并购热潮可谓一浪高过一浪。大宝将被强生并购,乐凯与柯达分手,民族品牌与国外资本上演着一幕幕分分合合的悲喜剧。在国际大品牌夹缝中生存的中国品牌,面对国外资本的盛情到底应该何去何从?

专题二:达—娃婚战硝烟弥漫
□ 靳伟

11月15日,娃哈哈与达能的商标转让争端已在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庭审,双方将等待仲裁最后结果。达—娃“夫妻”之战似乎还有升级的可能,人们关心斯德哥尔摩仲裁将对达能、娃哈哈未来的走势起着怎样的作用?娃哈哈输赢几分?当然,无论结局如何,“达娃”争夺战无疑将是2007年中国经济界的一件大事。

1996年,娃哈哈在香港百富勤集团的介绍下,与达能进行了接触,并最后达成合作意向,达能以其与百富勤在新加坡的投资公司——金加投资有限公司为名出面合作,出资4500万美元,娃哈哈以厂房设备和无形资产投入,娃哈哈商标作价一亿元,其中5000万元作为对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投入。三方共同出资建立的5家合资公司,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其中娃哈哈与达能公司各持股49%,百富勤持股2%。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百富勤将所持的2%股权私下转卖给了达能,达能就此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

1996年2月,达能与娃哈哈签订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合同》,但未得到商标局核准,娃哈哈后来对外公开说是“国家商标局基于保护民族品牌战略还有防止国产流失的目的,没有批准”。

1999年5月18日,娃哈哈与达能又签订一份《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该协议规定:未经合资企业同意,娃哈哈集团不得将“娃哈哈”商标许可给其他公司使用,即合资企业独占使用“娃哈哈”商标。

2007年3月,娃哈哈集团总经理宗庆后在赴京参加“两会”期间,首次将目光对准了外资并购问题。在他的议案里,宗提出“保持企业自主控制权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加快立法,限制外资并购”。

在扩大并购战场的同时,达能对娃哈哈的几家由娃哈哈职工集资持股建立的、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开始觊觎,并在几年后,突然以《商标使用合同》中娃哈哈集团“不应许可除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商标”为由,要求强行收购。

2007年4月3日,与达能多次过招的宗庆后终于第一次向媒体公开宣称娃哈哈陷入了达能的“并购圈套”,达能集团正在强行要求以40亿元代价收购娃哈哈非合资企业资产的51%股权……

资本无国界,但资本的持有者却属于不同的国家。这起娃哈哈与达能之间反目为仇的国际性经济纠纷案件,在其情节复杂和悬念迭出的剧情背后,是游戏规则与“资本肤色”之间微妙的较量和权衡。包括法国政府和全球新闻界在内的各方之所以对此纠纷高度关注,无论最终谁胜谁负,该纠纷都可能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民企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它蕴涵着人们对市场经济本质,对规则、对契约,以及对民族品牌可持续发展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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