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常用功能
A A
  • 超大
链接已复制好,马上发给小伙伴吧~

MBA智库资讯,汇聚中国主流的商业管理新闻

管理者站在什么立场设计企业制度?

  讨论制度时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这个不是我们部门的事,这个要求我做不来,这样做太麻烦,这样规定得罪人不好做,谁愿意做谁做、反正我是不会做的等等。

  在这些人看来,好像制度设计是部门员工自己的事、或者是写制度人的事;谁写制度谁就可以为自己的部门员工开方便之门;谁写制度谁就可以规避自己将来工作责任。好像谁写制度谁就拥有决策权似的。

  笔者想说的是,以上观点或想法错矣,而且可以说是大错特错、荒谬之极!职业敏感、责任心使然,每每听到这样的“奇谈怪论”,本人必定大声反对;如遇对方不肯接受,必令本人火冒三丈,咄咄逼人;如果对方顽固不化、继续狡辩,本人只得使出“杀手锏:就这么定了,不愿做不能做你就回家待着去!制度不为个人设计!

  从事咨询多年来,凡撰写制度之前,本人一定先讲课再安排员工撰写制度,讨论或修改制度前,必定三令五申强调:

  设计企业制度不能站在部门立,更不能站在个人立场,必须站在企业立场,站在全局高度,以法治思维设计企业制度。制度不为方便部门员工设计,更不为方便个人设计。制度不考虑主管部门员工愿意不愿意做、也不考虑目前负责的岗位个人能不能做,而是从企业角度和全局高度考虑应该不应该这样做、需要不需要这样做!

  即便如此,在撰写制度时特别是在讨论修改制度时,敢于犯“忌”的人却大有人在,从不间断。由此可见,顽固势力是多么强大!改变落后观念是多么艰难!本人提出的管理改善16字箴言“老板重视、全员参与、改变观念、持之以恒”中的“改变观念”就是从中总结得来。咨询项目最难的就是改变落后观念纠正错误观点,阻碍企业管理进步的最大障碍也是落后观念和错误观点。虽然“不换思想就换人”做起来简单高效,但这不是咨询师权力,而且这只能是项目实施之后,企业各级主管的权力或者说只能按制度本身的规定淘汰“不适合”的人员。因此大声疾呼、当头棒喝、唇枪舌战、拍案而起等损害自身形象的做法就成了有良知有担当咨询师的“不二选择”!

  令本人记忆深刻的事情有仓库管理制度中不允许写上“财务经理组织盘点”、一千多人的食堂管理制度不同意写上“采购品必须复称”、报销制度不同意删掉“总经理审批签字”。争吵令本人写出了《盘点是企业管理必不可少的环节》、《咨询师必须秉承道义和良心》、《原则和常识都不能让步》、《无能的管理比无人管理更可怕》等精彩甚至经典的文章。也从中得出了“集体讨论吵够,执行不折不扣”这一集思广益方法形象生动的经典总结。这些也无不强化了本人的咨询风格和负责任的立

  本人如此负责,又岂能容忍企业主管不负责?

  在不负责任的主管看来:没有制度不好做(不知道怎么管),有制度也不好做(按制度执行就要得罪人),他们希望的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四海之内皆兄弟,就是不管企业好不好,遇到问题问上级,碰到麻烦找老板,就是不肯自己来处理。更有甚者,遇到问题绕道走,装不知,既不处理也不报告。请问:像这种不负责任没有担当的企业主管存在的价值是什么?

  企业制度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写制度的人要遵守,企业其他员工要遵守,企业老板也要遵守。同理,确定企业制度的内容,写制度的人只是执笔,企业其他员工要参与,老板也要参与而且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和决策者,因为老板(董事长)负责审批制度。制度是企业意志的体现,不是撰写人意志的体现,也不仅仅是老板意志的体现。好的制度应该是企业所有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上下都认同的制度,执行起来就不会有太大的阻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不可能为个人而设,任何想把个人意志强加到企业制度中的图谋都不可能得逞。制度只能是企业的制度!

  • 作者:张国祥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MBA智库立场。
6 +1

文章评论

总共收到0条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还没有帐号现在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