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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拿到手

近日有市民询问,在原单工作多年,并且一直缴纳公积金,可是现在已经离职,也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又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其实,只要有下列情形,就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租房自住得;

  3.偿还本人(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调离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离休、退休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3.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提取原因、材料、金额是否属实,审核确认后,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属暂存户的,市区内的职工到市中心筹集科办理,县(市)的分别到各办事处办理);

  3.提取人持相关材料向市中心或县(市)办事处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市中心或县(市)办事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真实无误,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天办结;材料需调查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审核准予提取的,持《使用住房公积金审批意见》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提取(转移)手续;

  5.职工死亡,其帐户内住房公积金,5000元以下的,合法继承人由死者单位出具证明认定;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由合法继承人提供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认定;

  6.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支取现金,款项通过划帐转入提取人存款帐户。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MBA智库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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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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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的提取办法不一样的。

2011-11-24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