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01日   来源: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邓雪灵)1月30日,宝洁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李佳怡宣布,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从2008年起宝洁中国员工将可以购买和拥有宝洁公司境外股票。这也意味着宝洁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这项许可的在华外企。

  宝洁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李佳怡给宝洁中国近7000多名员工每人发了一个“利市封”。“利市封”上写着:“员工长期储蓄计划”。李佳怡表示,中国宝洁公司员工长期储蓄计划,得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也就是说,从2008年起,宝洁中国员工可以购买宝洁境外股票。员工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按工资额的一定比例购买股票。目前,宝洁中国公司正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商量购买方式的细则。

  据悉,在很多国家的宝洁分公司,其当地员工都可以购买总公司的海外股票;宝洁中国是宝洁最大的业务生意发展单位,经过了历时5年的努力,中国员工终于也可以搭上购买及拥有宝洁境外股票的快车。业界分析,这一事实表明了,宝洁大中华区的业务表现已经成为宝洁总公司年报上必不可缺的一章。


原文链接:http://finance.jrj.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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