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标签云
评论汇
每周精读
MBA智库资讯,汇聚中国主流的商业管理新闻
“假按揭”又称按揭欺诈或恶意按揭,指开发企业或经销企业以虚假借款人的名义签订商品买卖合同进行虚假交易,或恶意串通无真实交易意愿的买受人订立商品买卖合同虚构交易事实,或与买受人恶意串通以明显高于同类商品的价格订立商品买卖合同,然后以支付商品买卖合同的货款为由向银行申请借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行为。“假按揭”通常发生在商品房预售或耐用消费品买卖中,它是开发企业或经销企业与买受人恶意串通,套取银行贷款挪作他用的非法融资行为。这种融资行为具有金融欺诈性质,一般而言,该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范围。如果开发企业和买受人的上述非法融资行为以非法占有银行贷款为目的,则构成刑事诈骗。宾爱琪著.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精析.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05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