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标签云
评论汇
每周精读
MBA智库资讯,汇聚中国主流的商业管理新闻
约翰·洛克的赋税思想(Locke's taxation thought) 1692年,约翰·洛克(John Locke)在其《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及1695年《再论提高货币价值》等著作中,发展了霍布斯的税收益交换说,认为税收是人民从国家取得利益所缴纳的报酬,或人民财产得到保护而向政府付出的代价。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保护私有财产,政府没有充足的经费就不能维持。凡享受保护的人都应该从他的产业中支出他的一份来维持政府。洛克认为,政府只能站在议会赞助权的立场上,按照法律规定的赋税条例行使课税权。洛克的这一思想,无疑是对封建的君权神授论的勇敢挑战,是对封建国家专利课税、横征暴敛的有力鞭笞。同时,它也为近代西方国家立宪依法征税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