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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个税计算的2个案例,很简单!

案 列 1

小李9月份的应付工资为14000元,需要扣个人承担的社保费1000元,工资在9月份发放,计算小李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9月份发放的工资适用于35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个税=(14000-1000-3500)×25%-1005=1370元

案 列 2

小李10月份的应付工资为14000元,需要扣个人承担的社保费1000元,工资在10月份发放,计算小李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10月份发放的工资适用于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个税=(14000-1000-5000)×10%-210=590元

提 醒

具体适用3500元还是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是以纳税人实际拿到钱的时间来划分,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资的,按新规定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计算, 2018年10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税法修改前的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计算税款。

政 策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 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通知”规定的“工薪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MBA智库立场。
13 +1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传播财税知识、解读最新税务政策、提升财务人员做账水平!

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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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发放,应该用什么标准?

2018-09-26 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