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常用功能
A A
  • 超大
链接已复制好,马上发给小伙伴吧~

MBA智库资讯,汇聚中国主流的商业管理新闻

Oliver Hart和Bengt Holmström获得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文/MBA智库Mbalib

  据诺贝尔奖官网消息,作为今年诺贝尔颁奖季的压轴奖项,备受瞩目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于瑞典斯德哥尔摩当地时间10日上午11时45分(北京时间10月10日17时45分),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哈佛大学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和麻省理工本特·霍姆斯特罗姆Bengt Holmström),以表彰他们对契约理论做出的贡献,两人将均分800万瑞郎奖金。去年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微观经济安格斯•迪顿(Angus Deaton)因为对消费、贫困以及福利方面的分析,获得201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以下是颁奖词全文

  契约问题简论

  现代经济是由无数契约联结起来的。哈特和霍姆斯特罗姆提出的全新理论工具,对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契约、制度及契约制定中潜在的陷阱等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契约关系,例如股东与高级主管之间、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亦或是公权力机构与其支持者之间。由于此类关系常引起利益冲突,因此契约的制定必须合情合理,以保证各方做出互利共决定。本年度的两位获奖者发展了“契约理论”,契约理论是一个分析契约制定中各种问题的综合性框架,例如高管人员基于绩效薪酬保险中的免赔与自付以及公共部门活动民营化问题。

  1970年代末,本特-霍姆斯特罗姆阐述了“委托人”(如公司股东)应该如何为“代理人”(公司首席执行官)制定一份最佳合约,一般情况下,首席执行官的部分职务是股东无法直接观察的。霍姆斯特姆提出的“信息量原则”,明确论述了最佳契约应如何将代理人的薪酬与绩效相关信息联系起来。通过使用基本的委托人-代理人模型,他展示了最佳契约如何慎重地衡量风险激励这对关系。在后续的研究中,霍姆斯特姆将这些成果普及到了更现实的情境中,这些情境包括:雇员不仅收获薪酬奖励,也获得升迁机会;代理人在多个项目中有作为,而委托人只观察到有限的部分;以及团队中的成员个人搭便车、坐享其成等问题。

  在80年代中期,奥利弗·哈特在解决不完全契约问题的一个社会契约理论新分支研究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由于单个合同不可能顾及到每一种可能性,该理论分支阐述了控制权的最优配置:即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由合同的哪一方持有决定权。哈特对不完全契约的研究成果使得人们对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有了新的理解,并且对多个经济领域,包括政治学法学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他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探讨很多问题提供了理论工具,诸如哪些类型的公司应该合并,如何合理组合负债股票,还有什么时候学校或监狱等机构应该是公(私)有等问题。

  得益于他们最初的贡献,契约理论已经成为了一片富于成果的研究领域。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他们也探索了该理论研究在多个方面的应用。他们对于最优合约安排的分析奠定了从破产制度政治宪法等许多方面的政策组织设定的思想基础。


近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一览表

近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一览表
年份获奖者名单
2015安格斯•迪顿(Angus Deaton)
2014让·梯若尔Jean Tirole
2013尤金·法玛(Eugene Fama)、彼得·汉森(Peter Hansen)、罗伯特·希勒(Robert Shiller)
2012埃尔文·罗斯Alvin E. Roth)及罗伊德·沙普利Lloyd S. Shapley
2011托玛斯·萨金特(Thomas J. Sargent)和克里斯托弗·西姆斯(Christopher A.Sims)
2010彼得·戴蒙德(Peter A. Diamond)、戴尔·莫滕森(Dale T. Mortensen)、克里斯托弗·皮萨里德斯(Christopher A. Pissarides)
2009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和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
2008保罗·克鲁格曼(Paul R.Krugman)
2007莱昂尼德·赫维奇(Leonid Hurwicz)、罗杰·迈尔森(Roger B. Myerson)和埃里克·马斯金(Eric S. Maskin)
2006埃德蒙德·菲尔普斯(Edmund Phelps)
2005罗伯特·奥曼(Robert John Aumann)和托马斯·谢林(Thomas Crombie Schelling)
2004芬恩·基德兰德(Finn E. Kydland)和爱德华·普雷斯科特(Edward C. Prescott)
2003罗伯特·恩格尔(Robert F. Engle III)和克莱夫·格兰杰 (Clive W.J. Granger)
2002丹尼尔·卡纳曼(Daniel Kahneman)和弗农·史密斯(Vernon L. Smith)
2001乔治·阿克尔洛夫(George A. Akerlof )、迈克尔·斯宾塞(A. Michael Spence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MBA智库立场。
11 +1

文章评论

总共收到0条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还没有帐号现在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