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1年1月19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伊士曼-美国柯达公司已经正式依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提出破产保护申请。柯达公司,创立于1880年,是世界最大的影像产品及相关服务生产和供应商,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罗切斯特市。
柯达公司1月19日申请破产保护,以力争度过多年销售下滑所致的流动性危机。
柯达并表示,已获得花旗集团提供的9.5亿美元18个月期信贷支持。这家曾经的胶卷行业领军企业,曾试图重组为一家相机等消费产品的厂商。
“董事会和整个高级管理团队一致认为,这对柯达的将来而言,是必要且正确的一步,”柯达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CEO)彭安东(Antonio M.Perez)表示。
柯达称,该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已根据破产法第11章,向美国一家破产法院申请业务重组。美国以外的子公司不包括在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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