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这一叫法源自香港。其实物业税就是对不动产本身所征的税。比如屋主现在有一个100万的房子,假设我们确定了1%的税率,那屋主今年就得交1万元的税,也就是说这是对房产拥有者所征的一种税。所以我认为叫“不动产税”或者“房产税”更合理一些,大家也会更明白。
有人问物业税的实施是不是必然趋势?我认为,物业税肯定要实施,这是完善税收的一个很重要的举措。
国外大多数国家都是按不动产的评估值,确定一个税率。房产的所有者或者承租人每年都需要缴付一定的税款,纳税的数额会随着房产的升值而提高。比如说今年你的房子值100万就按100万来交税,明年150万就按150万交税。
在国外已经有一套很健全很庞大的不动产评估体系,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完成房产评估这个环节。他们每年对不动产做一次评估,然后按照评估值来征税。所以,如何评估房产价值,是我国现在实施物业税的一个最大的难点,因为的确没有一个让人很放心的评估机构、评估队伍可以来做这件事。
很多人认为征收物业税可以抑制房价的增长。我认为,这是误导。很多人都以为物业税里面包含土地出让金,所以有了物业税就不用交土地出让金,房价就会下降。这是错误的。其实,物业税和土地出让金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这种说法非常不负责任,是对民众的极大误导。
各个国家在实施物业税的时候,一个前提就是不影响房价,不能让房价因为征税而产生波动。在许多国家,你拥有不动产就要交税,这是天经地义的。就像是你有工资,就要交所得税一样。当然也要设置起征点,比如说房子价值在50万作为一个起征点,50万以上都要征税,这些属于技术设置的问题。
中国征收物业税最本质的原因还是在于完善税收,增加国家的税源。国外征税主要是在不动产的拥有环节,也就是说谁拥有房产谁就要交税,而他们在不动产交易环节上的税是非常低的,这就起到一个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我们国家则恰恰相反,房产交易征收重税,拥有房产却轻税或无税,这是很不正常的。
中国现在的城市房地产征税情况是:有一个是按照租金的12%征税,还有一个是按照房产价格的1.2%征税,这其实就是物业税的一个前身。但因为我们其他的税收很高,所以导致这两种税有些地方征,有些地方不征。现在我们国家征收物业税,等于通过这样一个设置之后把税收规范了。
征税之后,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如果居民有多套房产,征税之后,从道理上来讲他就不会长期持有,因为这时候他拥有房产是需要成本的。如果房价上涨的成本连你交税的成本都不够的话,屋主自然会把它卖掉。这样一来,房源一多,房价也有可能下降。但这仅仅是可能。
我们要避免民众对物业税的误读,不要让物业税承担很多不该承担的政策功能。建议国家发改委将物业税征收的总体方案公之于众,解疑释惑。
对拥有房产的人来说,这一次征税准确地说应该叫做“费加税”,就是说原先没有税,现在加上了,但原来的土地出让金的费用还是要交。而不是“费改税”,像许多人认为的把土地出让金变成税。物业税开征之后,土地出让金一定还会存在。■
(马光远为经济学博士,资深律师,此文改编自《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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