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后来被誉为“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德德鲁克还在伦敦一家商业银行做经济分析员,作为老板的强力助手,新员工入职一般都是由他来教导,其中有个叫路易斯的新人是让德鲁克最头疼的,德鲁克认为他“根本就是无药可救的笨蛋!”
一次,德鲁克制定了一个收购某个公司后资产重组的计划书,老板告诉他必须让路易斯看懂才可以施行,德鲁克迷惑不解——那个笨蛋怎么看得懂。
老板淳淳教导,「我们的每一项工作要想达到成功,就必须让“笨蛋”都可以真正理解到位,因为我们的想法是由这些“笨蛋”来执行的,如果他们理解不了,那工作怎么可能做好?」
果然,计划书在路易斯那里都通过后,这个项目大获成功。
「其实任何一种知识,只有当它能顺利地被他人所理解,并完整地应用于实践,才会有价值。」
有时候,我们往往高估了聪明人的作用。
据说在比尔盖茨创建微软的时候,他最喜欢找一些顶尖的聪明人一起工作,最开始,沟通和工作效率确实非常高效,但公司规模扩大后,盖茨发现对那些聪明人的管理工作日益困难。
尝试几次后,盖茨认为,智商很高的聪明人往往管理不好公司,而偏偏那些智商不那么优越的人却往往是很优秀的管理者。
事实上,天资卓越的人毕竟只是人群的极少数,相对于这顶尖的一小撮,人群的大多数总是显得那么平庸,这是符合自然法则的。
然而,历史潮流的最大力量也是人群的大多数。
公司当然也是如此。
作为一个依赖集体协作、团队作战取胜的组织,公司的成长、发展过程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努力。
老板的能力再强又如何,好多创业公司的老板要么技术厉害要么业务牛掰,能力都很强,但是项羽的武力举世无敌,却最终还是败于个人武力稀松平常的刘邦。
什么原因?
简单来说,就是个人英雄主义永远不如集体主义有力量有前途。
许多公司在起步后好几年都突破不了瓶颈,不要说是什么管理、什么制度、什么员工不行之类的借口,实际上,归根结底是老板不够“笨”。
当老板处处显示自己的聪明和高明,在公司唱独角戏,员工还有什么积极性,反正积极也没什么用,还要受打击,你小子是不是想和老板抢戏啊,所以,一切都听老板的安排就是了。
这样的公司,可想而知有多大出息。
降维,或者说变成“笨蛋”的简单思维,是一种很罕见的领导能力。
「简单比复杂更难,你必须努力让你的想法变得清晰明了,让它变得简单。一旦你做到了简单,你就能搬动大山。」
「我要经过5~10分钟的酝酿才能达到傻瓜状态,马化腾需要1分钟,功力最深的是乔布斯,传说他能在专家和傻瓜之间随意切换,来去自如,即所谓的Stayfoolish。。。」
他也对自己的产品很自信,因为,「你问我们和竞争对手比有什么区别,我们没有他们那些臃肿艳俗的部分。」
是以,人的成长之道不过八个字: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那么,公司为何必须要有一个“笨蛋”?
我不是说非得找个笨蛋员工,而是说作为管理者,必须要有随时切换成“笨蛋”的能力,或者说是化繁为简的能力。
不如此,你就不能接地气,你就理解不了基层的视角、思维方式和行为逻辑,你连公司上下的沟通都做不好,自然也提升不了员工的执行力。
当然,你也必然无法经营好公司。
小马哥说他是公司的首席产品体验官,任正非对此大加赞赏。
一个公司,不可能什么事都要老板亲力亲为,再好的想法和计划,也必须是由员工去执行、完成。
所以,如果公司必须有个“笨蛋”,那个人最好就是老板。
暂无评论,点击讲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