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是指关系到一国或一个地区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公共卫生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等。
公共卫生功能决定公共卫生应该做些什么。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特点是社会分工。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公共卫生不可能什么都做,只能围绕公共卫生的使命做它应该做的事。只有明确了公共卫生的功能,才能知道公共卫生体系是否是在做应该做的事。比如说,疾病监测是公共卫生的功能之一,而治疗疑难疾病显然不应该是公共卫生应该做的事。然而,如上所述,公共卫生的定义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人们对公共卫生功能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在过去的50多年里,我国以控制传染病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了卫生防疫体系。公共卫生的功能实际上等同于卫生防疫站提供的服务,既“预防性,经常性卫生监督和传染病管理”、“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无边无际”。由于解决公共卫生问题的资源大部分并不在卫生防疫站手中,“无边无际”的管理是不切实际的。美国的研究也发现,尽管公共卫生机构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服务,但在改善社区卫生状况,保障人民健康方面收效甚微。1988年,美国医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Medicine)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表了题为“公共卫生的将来” 的报告。该报告指出,将公共卫生服务等同于公共卫生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在社会上应该发挥的独特作用。公共卫生要完成“确保人人健康环境,满足社会健康利益”的使命,应该具备三大核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