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求职季,无论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辞去过去工作重新入招聘会的朋友们都需要带着必要的警惕心。招聘市场一方面为需要的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另一方面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招聘市场中的一些陷阱以及求职者的应对之法。
招聘市场中可能存在的欺骗与陷阱
2、提供虚假的优越环境和高薪待遇吸引求职者注意。
3、假冒大公司,或故意混淆大公司和与其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单位的不同、总公司和其子公司的不同来吸引求职者。
5、不向求职者讲明工作中的艰苦环境或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
6、不向求职者讲明本单位录用后将派往外地、边远地区、环境艰苦的地区去工作等。
求职者的应对之策
1、对于先缴保证金或抵押金,或者要求职者交身份证或毕业证作抵押,应向对方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违者由主管部门责令返还,并可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2、招工、招聘中的欺诈行为包括故意提供诱人的虚假情况和故意隐瞒不利于劳动者的真实情况,我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规定: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行为。
(2)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人员时,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文件、招用人员简章和经办人身份证件。招用人员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职业工种、岗位要求、录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内容。
(3)用人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介发布招用人员广告,应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当然,劳动者也应当有所警惕,最好能够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如实地考察或委托他们代为考察。如果应聘时,对方将自身条件过分虚夸,求职者应心存疑虑,分析其是否符合情理,切勿被好处蒙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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