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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要求的权利,一定要与他的责任对等!

(01)

曾国藩,晚清明臣。

久历沙,杀人无算。宦海浮沉,洞悉人心。

是只成了精的老狐狸。

弟子向他请教:老师,战场上那么可怕,刀来剑往的。你咋没让人家宰了……不是老师,你是怎么活到最后的呢?

曾国藩:这个问题问得好,好就好在……那啥,战场是最考验人性的地方,也是人心变化最剧烈的地方。稍不留神,本事再大也会被人活活坑死。所以我有一条准则:只和好人搭帮,不跟坏人合伙。所以呢,我的存活机率就高一些的辣。

可是老师,好人坏人都是人,脸上又没有写着字儿,要如何辨识好人坏人涅?

你傻呀,不懂得读书吗?孔子早就曰过:君子常过,小人无错。君子责已,小人责人。如果你遇到个总是指责别人错误,自己永远正确的人,这种人即便不是坏人,也肯定不是什么好人,离他远远的,准没错。

——小人坏人,就是从来不反省自己,总是指责别人的人。

曾国藩说的这种类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跳出来几个,热闹一番。

最近他们又来辣。

(02)

昨天热闻:

浙江绍兴王大妈,35年前,生了第三个儿子。

忽悠一声扔掉了。

媒体说:因为超生……这话大妈也敢说,媒体也敢信。

老三是超生不假,难道老二就不是超生吗?

那凭啥不扔老二?

凭啥不扔老大?

总之老三扔掉了,而且扔掉35年。

35年后,大妈找来了。

——要求出生就扔掉的老三,赡养她的晚年。

(03)

为什么要求出生就扔掉的老三养?

大宝和二宝呢?

大妈解释说:大儿子二儿子,生意失败,生活拮据。

……都做什么生意了?咋就失败了涅?

就算生意失败吧。那生意好的时候,没给大妈留点养老钱吗?

这些大妈都没提。

大妈只说扔掉的三儿子:今年他35岁,大学读出来后挣钱挣了十多年了,现在55万一年。

所以……

所以扔掉35年的老三,应该回来给她养老。

……那老三的养父母呢?

这事儿大妈不操心,媒体懒得管。

(04)

媒体只咬死了扔掉的老三。

看清楚这段话:

律师表示:子女如果被他人合法收养,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那就没有赡养义务。

如果没有合法收养程序,法律上并不清晰,建议双方协商

现在讲究依法治国,做善事也一样。

捡个孩子,养大成人,如果法律不清晰……那就是免费替人家养个劳动力

(05)

几年前,有档电视节目

请来个女孩。

节目进行中,主持人如同献宝一般,突然间掀开底牌,露出一对父母。

主持人声情并茂、热情路演推介:姑娘你来看,这里有俩坏人……不是,有对老人。当年他们生下了你,嫌养你太累赘,忽悠一声扔掉辣。幸好你被养父母收养,才没有冻饿而死。现在你长大了,所以你父母来收割韭菜……不是,所以你父母要求你认祖归宗,回去赡养他们。孩子,你还等什么,赶紧抛弃养父母,赡养亲爹妈吧。

姑娘急了:这不可能,我是不会抛弃养父母的。

主持人:你心胸太狭窄。

姑娘:你心胸宽广,扔几个孩子了?

主持人:你要学会换位思考

姑娘:换位思考,你就扔孩子?

主持人:学不会原谅,你就永远也无法获得幸福

……节目播出,舆论炸裂。

众口一词,谴责主持人道德绑架

姑娘出生后,被亲生父母抛弃,幸亏养父母收养,当亲生女儿养大。在姑娘成长的20多年里,亲生父母就住在附近,也知道她的情况,但问都懒得问。只等到孩子长大成人,能够拉磨扛活了,这才祭出血亲大杀器,想把女儿牵回去做苦工。

当别人傻吗?

此事师出无名,最终不了了之。

(06)

电视强迫认亲,与绍兴大妈事件,同出一辄。

都是一出生,就把孩子扔掉了。

都是等别人把孩子喂大养肥,就想牵回去拉磨。

不同的是,上次是道德绑架,这次端上了法律主菜

短短几年,坏人学聪明了。

——当他们发现道德绑架不管用,就开始学法,懂法,用法律剽掠你。

(07)

天底下两桩事儿最可恶:

一个是摒弃责任权利

一个是泯灭是非的条文。

虎毒犹不食子,要多么冷硬的心肠,才会把亲生孩子扔掉呢?

……对了,随随便便把孩子扔掉,应该算是遗弃罪吧?

一个人所要求的权利,一定要与他的责任对等,否则就是耍流氓。可怜老三被养父母培养成材,年入55万,这时候不是应该追究生父母遗弃罪吗?不是应该要求补偿吗?不追究也没关系,可你凭什么打搅人家的正常生活?

收养的法律关系是否清晰,当事人自己心里还没个数吗?如果老三不是年入55万,而是个酒鬼赌徒,还会说出法律关系不清晰这种昏话吗?

这起事件很简单:如果说老三的法律关系不清晰,那就难以摆脱遗弃罪的嫌疑。赡养的事儿压根不急,着急的是先走遗弃罪的法律程序。如果这些事儿都不提,那就意味着对养父母大善付出的亵渎。

这个世界,善良原本不多。

把个遗弃的孩子养大成人,反被追究困扰,还有是非吗?还有公道吗?

(08)

曾国藩说:礼义廉耻,可以律已,不可以绳人。

律已则寡过,绳人则寡合。

意思是说:道德规范是拿来要求自己的,不可以苛求别人。要求自己,就不会有太多的过失。要求别人,就意味着横起争端。

绍兴大妈索子,就是绳人挑事的典型。

只谈赡养,不提遗弃。只说法律关系不清晰,不说35年来,收养者巨大的经济付出与爱的付出。这就是曾国藩说的坏。

几年前,舆论一致谴责强迫女孩儿认祖归宗的主持人。

现在风向咋就变了涅?

——从倡行善,变成了无视善?

——从不做恶,变成了纵容恶?

(09)

社会认知,不是持续上升。

而是钟摆一样,在两个极端之间,荡来荡去。

当整体社会认知明晰,我们的脑子是清醒的,会在第一时间对道德绑架进行谴责。

但当社会认知陷入昏涩,有些人就把握不太准。一时脑壳灌水,就会干出无视35年的爱与付出,却替遗弃孩子的恶人张目的事情。

该如何做,才能于迷乱之中,保持明晰的认知呢?

曾国藩的:

第一条:以出世之心入世。

出世者心,是指摒除了欲与名利的澄明。以这种心态看世事,世事的利益纠葛,就会如小溪中的游鱼,看得清楚又明白。

第二条:以入世之心出世。

看明白利益是非,知道有些人的可怜,只是诱人入毂的套圈。所以要怀慈悲之心,揣起两手,仔细看清他有多悲惨,边看边问他啥时候把刑期服完,这就是善。

第三条:不可急。

遇到事情,先别着急,慢慢问明白。任何事情都有条因果链,法律更意味着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博弈。结论可以不急着下,但对错是非与善恶,必须要看明白。

第四条:呵护善。

养父母把个孩子辛苦养大,读了大学事业有成,年入55万。这样的善行,理应给个道德模范啥的。不给咱也不抢。但如果有人诋辱这样的善人,甚至剽掠善行,一定要站出来说话。

第五条:不做恶。

世间的恶行,很少会以其真面目出现,通常打着善行的幌子。诸如替个老人家找回扔掉的孩子,把他当驴牵回来拉磨,这难道不是善行吗?但仔细想想,你或许会掩饰一桩理应追究的遗弃罪,或许是在剽掠一桩善行,这就是恶。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做错事的人,往往意识到不自己的错。所以曾国藩指点我们:君子常过,小人无错。一旦你认为自己正义在手,很可能就错了。相反,如果我们对自己的言行,保持三分转寰,那就有可能接近了善。

(10)

曾国藩说:一个人陷于困顿,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如果对于困顿境遇,毫无反省之心,这就很让人犯愁。

说不定你的困境,并非是命运弄人,而是德品亏欠所导致。

这叫因果。

菩萨畏因,凡夫畏果。有智慧的人奉行善念。心性失去纯良之人,却只害怕坏事的后果。所以一个好的世界,一定是每个人的权利责任相对应,每个人的代价与所得成比例。如果遗弃孩子无人过问,善心人把孩子养育成人,却面临“法律关系不清晰”的纠缠,就会善恶不分是非混淆,社会就会出问题。

曾国藩说:善行无迹,遇恶方彰。意思是说,真正的善行,如春雨洒入大地,悄然无声,往往并不为世人所知。正如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曾有一对善心人士,他们收养了一个被遗弃的孩子,精心栽培,细心呵护,如同把种子植入大地,一俟雨季之后,终成参天栋林。让这孩子成为掌控自我命运的人。如果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找到媒体,我们压根不知道人世间有此善行。这其实也是恶行存在的依据,恶的价值,正在于能够让我们认识善,感受善,体会善,明晰善——我们所希望的是,在这个认知的过程中,不要让自己,成为善的对立面。不要让自己,凸显出善的光明,与热力。而是让我们成为善的一部分,甚至成为善的本身。而这一切,需要的只是事上练,需要的只是心气静和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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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满拦江

微信公众号:雾满拦江(ID:lwwuwuwu)。雾满拦江,当代著名畅销书作家,腾讯中国十大原创自媒体人,心学讲武堂创始人,腾讯云中智库成员。已出版各类著作80余种,几千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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