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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定案”惠普质量门

惠普笔记本电脑质量门”事件有了突破性进展。18日晚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惠普公司有关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的调查情况。经过调查,惠普公司承认在中国大陆销售的部分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问题,惠普公司同时也在制订具体的计划予以应对。

《中国企业家》记者连线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相关人士,对方表示所有发言均以质检总局网站18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为准。记者在质检总局网站上看到,公告内容主要为:

“经过调查,惠普公司承认在中国大陆销售的部分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问题:一是部分惠普笔记本电脑显卡质量问题。问题笔记本电脑涉及包括HP Pavilion DV2000和Compaq Presario v3000系列在内的多个型号。故障表现形式主要是黑屏、死机、过热以及检测不到无线网络等问题。二是部分惠普笔记本电脑显示屏质量问题。问题笔记本电脑包括HP 541等6种型号。故障表现形式主要是显示屏亮线(闪屏)。调查中还发现,惠普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微机“三包” 规定)的相关要求来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已责令惠普公司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诚实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消费者作出承诺,改进售后服务,负责任地解决好部分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切实让广大消费者满意。

国家质检总局已将调查情况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作了通报。三部门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适时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惠普公司落实“三包”规定。

据了解,惠普这回的“反应”相当迅速,第一时间回应称,尊重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结果,目前惠普公司已在制订具体的处理计划,逐一响应联合调查结果中列出的各点要求,并将在近期公布。同时,惠普已公布的“客户关怀增强计划”和“售后服务计划”将继续支持、满足客户需求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笔记本电脑的召回规定与制度,但若惠普笔记本存在给消费者财产或人身带来危险的缺陷,则惠普公司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依据,采取含召回、回购等方式的有效措施以消除该危险。

此前,质检总局相关人士曾明确表示,“希望惠普主动‘召回’”。所谓“召回”,是希望惠普能彻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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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惠普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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