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备受关注的关于苹果公司与上海智臻公司“小i机器人”的专利纠纷案公开宣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及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认定上海智臻公司“小i机器人”专利有效,这意味着苹果公司可以继续使用siri语音系统。
2012年6月,上海智臻网络科技公司以苹果公司Siri涉嫌侵犯其智能语音系统“小i机器人”的专利权为由,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专利复审委员会在2013年9月16日认定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随后,苹果公司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行政诉讼,申请该局撤销此前作出的专利有效决定。去年4月份,北京市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裁定有效。苹果方面不服判决,上诉到北京市高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专利权应被宣告无效,苹果公司的部分上诉理由成立,对其上诉主张予以支持。
此次二审改判,大致有三个理由:
1、智臻公司的涉案专利说明书没有将技术方案的内容完全公开。按照专利法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标准。
3、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该案法官指出,涉案专利说明书并没有充分公开其有关游戏功能。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现行《审查指南》的规定“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的清楚、完整的说明,应当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也就是说,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
其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具体要求是,说明书应当清楚地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详细地描述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完整地公开对于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技术内容,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程度。
故,智臻公司的涉案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不清楚,部分权利要求缺少实现拟人化这一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有关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等都是直接导致此次专利案在二审败北的关键要素。
同日,尼康、适马镜头技术专利案经过四年的马拉松也终于迎来结局,以适马将向尼康公司支付和解金落下帷幕。除了上述公司,近年三星、小米、谷歌等多家科技公司都曾经陷入专利纠纷案,专利权纠纷也一直是法律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对于侵权与否的判定,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以下几点简单的初步判断依据:
1、相同侵权的判定
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包含了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可判为相同侵权。
2、等同侵权的判定
当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技术特征,与专利保护范围内的相应技术特征有所不同时,需要进行是否等同侵权的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技术中的有关技术特征之间是否等价或等同。其主要侵权形式有以下几种:
(1)等价替换。即以基本相同的方式或手段(等价手段)替换属于专利保护的部分必要技术特征,完成相同的功能,产生实质上相同的效果,构成侵权。
(2)省略权利要求中的个别技术特征。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缺少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某个技术特征时,就要进一步分析该被省略的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中是否为必要技术特征。如果省略的是必要技术特征,则不构成侵权;省略的是非必要技术特征,则构成侵权。
(3)增加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第三者为了逃避侵权责任,在原专利技术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无足轻重的技术特征。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只要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包含了全部原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就构成了侵权。
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
根据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造型、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以其保护范围为准。
4、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未经实质审查就授权的,因此在判定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时,必须注意下面两个问题:
(1)同一发明创造被重复授权
由于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有可能发生多个专利权人拥有一项申请内容相同的专利权的情况,即所谓重复授权。我国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当多个拥有相同内容专利权人之间发生侵权纠纷时,应当首先根据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通过无效宣告程序,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解决重复授权问题,然后再恢复侵权诉讼。
(2)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宽
由于实用新型的授权没有经过实质审查,有可能被授权的权利要求书要求的保护范围过宽。在这种情况下,被控侵权方应当通过无效宣告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划定专利的保护范围。
当然,现实中的专利侵权会更加复杂,侵权方式也是多种多样。随着新型专利侵权的方式产生,法律也会一步一步更加完善。但是小编还是希望商家、厂家们能够有更多更好的创新而不是抄袭,也希望每一个出色的专利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非常好的利用,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的精彩,更加的便捷!
Siri成立于2007年。2010年被苹果公司以2亿美金收购,最初以文字聊天服务为主,随后通过与全球最大的语音识别厂商Nuance合作,实现了语音识别功能。2011年12月,苹果公司首次在iPhone 4S上推迟Siri,即智能个人助理服务,其后又在iPhone 5、ipad Mini等产品中陆续搭载Siri。
“小i机器人”是上海至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种中文智能聊天机器人,可以实现人机智能中文交流,最初应用于MSN上,之后被广泛应用在多个领域,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招行、建行、京东商城等企业都将其引入了客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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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的专利案有好多,之前和三星那个不是闹的挺厉害的。不过效仿苹果的人更多!我不是果粉,我一直在期待诺基亚复出~~~
2015-04-23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