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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千余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009年5月19日  来源:中人网  作者:刘启达

  深圳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昨日宣布:深圳于本月正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目前,深圳已有1000多家单位成功通过劳动部门审批获准实施该工作制,此次一并纳入该范畴的还有此前实行8小时工作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千余企事业单位先试先行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滔介绍,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传统的8小时标准工时制之外的特别工时制度,由于新生工种不断出现,传统的标准工时制已无法统一衡量所有工作岗位

  经过广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批准,该局将在审批的基础上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范围也从此前的企业扩展到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目前,深圳已有1000余家单位成功获得了审批,这批企业于本月正式实施新的工时制度。

  基本工作时长166.64小时/月

  李滔指出,深圳出台这种举措主要是考虑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深圳广大中小企业受外向型订单影响,生产销售受季节性影响明显,没有订单时工人很闲,有订单时加班较多,员工辛苦,为平衡这种情况,特殊工时制保证了员工在闲时有较高的收入,而在忙时又保证了企业不会频频被迫提高加班费,从而减少因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不明确而产生的劳资纠纷,这对企业对员工都是双之举。

  同时,深圳市劳动部门为保证员工在繁忙时得到有效休息,规定基本工作时长每月为166.64小时,半年为1000小时,全年2000小时,除此之外的加班时间平常按1.5倍工资、节假日按3倍工资补贴

  在此次实施的特殊工时制中,机关单位也纳入此次改革体系,对此,李滔称这主要是针对机关单位中的雇员,这批人由于自身工作岗位特点,如旅游、制造、仓储物流岗位无法统一采用固定工作制,而机关人员仍采用8小时标准工时制

  名词解释

  不定时工作制

  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者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长途运输企业外企高管等岗位。

  综合计算工时制

  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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