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雅米尔•安代利尼(Jamil Anderlini)北京报道 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在证券监管机构颁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之后,数百家中国上市公司将排起长队,发售公司债券,以清偿银行贷款。
这项法规是管理新兴的公司债券领域的正式法规,在两个月前已开始以草案形式传播。正式法规大大降低了对中国上市公司发行在沪深交易所交易债券的正式要求。去年把公司债券年发行额控制在1000亿元人民币(合132亿美元)以下的配额制度被废除,如今,上市公司首次获准用债券收益来偿还银行贷款。
预计那些负债较高的公司,尤其是电力、房地产和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领域的公司,将率先在新制度下发售债券。据报道,中国长江电力(China Yangtze Power)正准备发行8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在中国,由于央行人为将银行贷款利率设定在高水平,以确保国有银行领域的利润和稳定性,因此发行债券对所有公司都有吸引力。
“监管机构希望逐步转向美国模式,将大量信用风险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转移到资本市场上,”汇丰(HSBC)驻香港的资产配置研究主管张志明(音译)表示。“上市公司可能会很感兴趣,就算它们不需要额外融资,它们仍然会被从银行贷款转向债券所节省的资金所吸引。”
这些改革之所以可行,是因为中国今年决定把公司债券的控制权从保守的中央计划机构国家发改委(NDRC)转移到更多以自由市场为导向的证监会(CSRC)。
在公司融资中占比超过90%的国有银行,将不会是唯一受到新生公司债券市场影响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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