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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扩大试点范围,仍面临四大难点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话真没错,三十年前我们说的是“计划生育好,国家来养老”,三十年后说的又是“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这是要甩锅的节奏啊,除了呵呵,我们还能怎么着呢?

  不过国家好歹还是给出了一些方向,什么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最近几年又提倡了“以房养老”。那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又称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在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4年7月1日,国家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以房养老”,期限为两年。这两年是什么情况呢?从进行试点的省市来看,“以房养老”模式认同度不高,公众并不买账。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28日,共投保60户78人。相对于这几个城市60岁以上的人口来说,无论是参保户数还是人数,可谓沧海一粟。

  虽然群众不买账,但政府对这种模式的推动还在按部就班的进行。上周五,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试点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的部分地级市。看来这次,国家是下定决心力推这一模式了。

  那么看起来很美的以房养老”模式,在试点过程中的情况却并不乐观,问题出在哪了?

  难点一:中国传统观念难消解

  “但留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观念自古而来,大多数人都想把自己辛苦一辈子买的房留给孩子,而“养儿防老”的思想也会让儿女家人难以接受房子抵押出去。之前试点的城市也印证了这一点,真正参与“以房养老”的,大多是那些没有子女的独居、空巢老人,没有了反对的因素和后顾之忧,老人自然能自由决定房产的处置。

  另外,住房是中国人一个普遍的心结,金窝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只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很多人才会感到踏实。大多数人都觉得凭什么年轻时拼死拼活还房,好不容易到老了,还得把房子抵押出去来养老?

  难点二:房产估值这笔账难算清

  房屋估值如何计算、房屋价值评估机构能否可靠、保险公司会不会对房产价值“压价”,这些问题处理不好都很容易打击参与者的积极性。“以房养老“按理应建立在房价平稳基础上,但目前来看不太现实,未来,随着房价的或升或降,抵押的房产也将相应的升值或贬值,而无论是哪种结果,势必有一方的利益将会受损。如何在房子增值或贬值后平衡双方的利益分配就显得格外重要。

  难点三:70年产权的问题难解决

  我国房屋的产权只有70年,产权到期老人没有故去,或者保险公司刚刚接手房产而房产到期了,又或者碰上拆迁,保险公司和老人以及老人子女之间的经济纠纷如何来处理,到目前还没有明确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可以鉴的经济模型。另外,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

  难点四:保险公司难挑担

  “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四地试点两年,目前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参与,显得有点势单力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以房养老产品设置十分复杂,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客户长寿风险,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可能会多于房产处置所得;另一方面,如果房价下跌,降价风险如何应对,这对保险公司来讲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这些因素都会挫低保公司参与的积极性。

  尽管“以房养老”在试点过程中困难重重,但它也算得上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积极举措。民政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全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2.22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6.1%,据测算,本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4亿峰值。面对社会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的形势,需要创新出多种方式来丰富和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以房养老”算是众多养老模式中的一种。


  但是,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东叔上面提到的难题均待解决。“以房养老”牵涉金融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同时还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所以在未来的探索中不仅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因地制宜的弹性规划,更需要社会的沟通与理解。国外也有以房养老的机制,还算比较成功。拿风险应对机制来说,在国外,房价一旦出现波动,就有一种由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或市场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也许,我们可以鉴。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MBA智库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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