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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提醒:这样的发票复印件竟然可以扣除!

看看会计的这个问题

我是一家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旅客的火车票、飞机票经常存在难以寄回的情况,请问能否用交通发票复印直接计入成本并进行差额扣除?

看看税务专家的答复

可凭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看看会计的账务处理

(一)若是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一般纳税人取得旅游收入

银行存款 31800

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

2、支付交通费等旅游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200

贷:银行存款 21200

(二)若是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旅游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2、支付交通费等旅游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

贷:银行存款 2060

看看专家税务提醒

1、凭交通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仅仅限于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的情况;

2、白条收据无法证明业务的合理性、真实性,不得作为费用报销凭证,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已经用白条报销入账,除依法接受处罚以外,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看看税务的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2、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关于"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MBA智库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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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传播财税知识、解读最新税务政策、提升财务人员做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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