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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企业借款(印花税篇)

作者:亿凌昌
来源:公众号|亿凌昌咨询

一、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

(一)印花税政策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需要贴花的借款合同仅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借款合同的情况,如果借贷双方均为非金融机构或者组织,则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贴花。

(二)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注明,借款合同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由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二、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一)印花税政策

1.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税收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金融机构与非小型和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二)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注明,借款合同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由立合同人按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关税政策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依据财税〔2021〕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三、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

(一)银行同业拆借

1.印花税政策

(1)符合以下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

拆借资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

②同业拆借的利率最高不得高于人民银行专业银行日拆性贷款利率的30%。

(2)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2.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注明,借款合同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由立合同人按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1〕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八条中规定:“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现根据《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就“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如何划分征免印花税问题明确如下:

同业拆借的期限和利率高限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和调整。拆借资金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其他金融机构对专业银行拆出资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同业拆借的利率最高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日拆性贷款利率的30%。凡符合上述规定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否则,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二)其他形式

1.印花税政策

银行同业拆借外,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2.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注明,借款合同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由立合同人按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MBA智库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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