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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工作消息,该不该回?

作者 / 刘 润

这一季《奇葩说》有一道辩题:

下班后工作消息,该不该回?

正方(该回)的薛兆丰老师说:

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截然分开的工作是体力劳动的特点,脑力劳动的特点就是分不开。

体力劳动的特点是刚性特别强,理上必须在那个所,在那个季节,在那个时辰,才能工作。传统上农业就是这种工作。

而脑力劳动呢?是非常具有流动性的。随时随地都可以工作。而今天的科技为这种脑力劳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有人把这看做是障碍,而有人把这看做是机会,跟别人展开更激烈竞争的机会、取胜的机会,看你是那种人。

如果你不喜欢工作和生活混在一起,你要有代价,拿东西去换这个特权,在一个更大时间跨度上面来做这个替换。

比如先好好工作20年,后面赚取一个非常干净空闲的时间。这也是一种方式。华尔街很多人非常辛苦,他们这么回答:因为我40岁要退休,还要过上富豪的生活,还要保持那样的生活方式。那就是在一个大的时间跨度里面去做替换。

人生只能这样,不能既要,又要。

所有的工作都是把别人的辛苦变成自己的辛苦,把自己的舒适换成别人的舒适。

反方(不该回)的刘擎老师说:

我们不是在说那些心甘情愿接受手机短信的人,我们在说的是那些认为下班后工作信息侵扰到他们的那些人,这个权利是不是要得到保护。这些人他们不得已接受到了这样一个情况。他们这些人不能改变这样的情况,因为他们改变就会失去竞争的优势。

但是为什么人类要接受这个结构?像996工作制,别的公司996,我们坚持8个小时工作制,我们公司就会被别人淘汰,剩下的都是996。这个世界应该让那些不好的选择消失。8小时工作制,一周5天工作日,是一个进步。

因为人不只是有效率,不只是能够当做成本收益计算的符码,人是作为一个目的的存在,而不仅仅是作为任何一个发展的工具。忘记这一条,我们就会变成现实的奴隶,现实再怎么糟糕,我们服从它才是对的。这恰恰是那一种所谓经济学家最大的误区。

你在现实处境中,但是我们要有大视野。我们不接受这个东西,至少我们要对这样一种接受的观点表达质疑和批评。大家想一想,童工制是怎么废除的,8小时工作制是怎么开始的,劳动保护法是怎么开始的,这些都是一开始被认为空洞的口号。这是人类,我们被称为理想的东西。

类似的辩题,其实还有:工作总是996,该不该辞职

有读者问我怎么看。

— 1 —

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标准答案,这背后是每一个人自己的选择。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对错观,从不同的对错观出发,会得出不同的答案。

具体来说,分析每一个问题时,至少都有三种“对错观”:

1)法学家的对错观;

2)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3)商人的对错观。

什么意思?我一个一个来讲。

一、法学家的对错观

我举个例子。

一个坏人A,诱骗一个好人B到一个没有锁门的工地C,然后这个好人B失足摔死了。

请问,这是谁的错?

这当然是坏人A的错,这就是蓄意谋杀。

这还有什么好讨论的。

是的。

如果证据确凿,从法学家眼中看,这就是坏人A的错。

但是,这种大快人心的对错观,不一定能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法学家做不到的事情,经济学家也许能做到。

二、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经济学家有不同看法。

好人B被坏人A,诱骗到没有锁门的工地C摔死了,是工地C的错。

啊?为什么啊?这也太冤了吧?

这是因为,整个社会,为了避免好人B被坏人A诱骗到工地的成本,比工地C把门锁上的成本,要高得多。

如果惩罚了工地C,虽然工地C觉得冤,但是以后工地就都会把门锁上了。这样的事情,会大量减少。

所以,经济学家,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错在谁。

虽然听上去不合理,但有时比纯粹的“道义”更有效果。

三、商人的对错观

但不管是坏人A的错,还是工地C的错,好人B都死了。

把谁抓起来,好人B都无法起死回生。

所以,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好人B只能怪自己。

我的错,我不该蠢到被坏人A欺骗。

只有这样的认知,才能保护B自己。

一个人走在人行横道上,一辆卡车呼啸而来。

所有人都大声呼喊他让开。他淡定地说:他不能撞我。

他撞我是违反交规的,他全责。我就不让。

最后这个行人被撞死了。

这是谁的错,卡车司机的错?当然。

但是这样的认知无法救命。

这个行人要认识到:这是我的错。我应该让开。因为死的是我。

你看法官认为坏人A错,经济学家认为工地C错,商人认为好人B错。

这就是一个问题的三种对错观。

如果你是评论家,你可以选择法官的立

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你应该选择经济学家的立场。

但如果将要失足摔死的就是你自己,我建议你选择商人的立场。

我的错,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因为,我损失最大。

谁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 2 —

理解了这三种对错观,我们再来看奇葩说这道辩题。

下班后工作消息,该不该回?

站在法学家的立场,法学家会说:我们要保护员工下班之后不被工作消息侵扰的权利,为了避免类似“拼多多员工猝死”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当然应该选择拒绝996、“不回”消息。

站在经济学家的立场,经济学家会说:“回”或者“不回”消息,只要员工和公司达成契约即可。一方愿意付钱,一方乐于接受,就是有效的契约。如果在一种契约关系中,只对一方有利,而对一方有害,那么你要相信社会流动性利益受到侵害的人自然而然地会找到更好的选择。

站在商人的立场,商人会说:如果996、下班后回工作消息,能够增加你的竞争优势,那么你当然应该选择996、选择“回”消息。

当然,如果你持有商人的对错观,那么你至少要知道:

商人的标准只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别人。

我举个例子。

一个穿着短裙的女孩子,在地铁上遇到了坏人,是谁的错?

从法学家的对错观来说,当然是坏人的错。

但是从商人的对错观来说,是谁的错呢?

是女孩子自己的错。因为女孩子的损失最大。

那么女孩子为了避免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坐地铁的时候自己就会选择不穿短裙。

但是请注意,你不能拿这个标准,去要求别的女孩子。你只能要求你自己。

最后的话

所以,到底该不该996?下班后到底该不该回消息

这就看你持有什么样的对错观。

如果你只是参加一辩论会,我建议你可以选择法学家的视角,因为这样的论点最能立得住。

如果你是在面对自己真实人生,我建议你选择商人的视角,因为这能让你获得相对优势

而如果你今天是一个政策制定者,我建议你选择经济学家的视角,去承担改变现责任。因为改变现状的责任并不真的在每个人身上,而是在政策的制定者身上。

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MBA智库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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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润

作者:刘润,润米咨询创始人,商业类头部公众号《刘润》、50万学员《5分钟商学院》主理人,前微软战略合作总监,国内知名商业顾问。来源:【刘润】微信公众号(ID:runliu-pub),一个洞察商业本质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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