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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勇于说“不”

  若要集中精力于当急的要务,就得排除次要事务的牵绊,此时需要有说“不”的勇气。

     我的妻子曾被选为社区计划委员会的主席,可是既放不下许多更重要的事,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勉为其难地接受。后来她打电话给一位好友,问她是否愿意在委员会工作,对方却婉拒了,我的妻子大失所望地说:“我那时也能拒绝就好了。”


  这不是说社区活动社会服务不重要,而是人各有志,各有优先要务。必要时,应该不卑不亢地拒绝别人,在急迫与重要之间,知道取舍。


  我在一所规模很大的大学任师生关系部主任时,曾聘用一位极有才华又独立自主的撰稿员。有一天,有件急事想拜托他。


  他说:“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不过请先了解目前的况。”


  他指着墙壁上的工作计划表,显示超过20个计划正在进行,这都是我俩早已谈妥的。


  然后他说:“这件事急事至少占去几天时间,你希望我放下或取消哪个计划来空出时间?”


  他的工作效率一流,这也是为什么一有急事我会找上他。但我无法要求他放下手边的工作,因为比较起来,正在进行的计划更为重要,我只有另请高明了。


  我的训练课程十分强调分辨轻重缓急以及按部就班行事。我常问受训人员:你的缺点在于——


  (一)无法辨别事情重要与否?


  (二)无力或不愿有条不紊地行事?


  (三)缺乏坚持以上原则的自制力?


  答案多半是缺乏自制力,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那是“确立目标”的功夫还不到家使然。而且不能由衷接受“事有轻重缓急”的观念,自然就容易半途而废。


  这种人十分普遍。他们能够掌握重点,也有足够的自制力,却不是以原则为生活重心,又缺乏个人使命宣言。由于欠缺适当的指引,他们不知究竟所为何来。


  以配偶或金钱、朋友、享乐等为重心,容易受第一与第三类事务羁绊。至于自我中心者难免被情绪冲动所误导,陷溺于能博人好感的第三类活动,以及可逃避现实的第四类事务。这些诱惑往往不是独立意志所能克服,只有发乎至诚的信念与目标,才能够产生坚定说“不”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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